天津生源外省市高校学生回津: (一)办理条件: 本市生源、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读学生,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,可以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。 (二)所需材料: 1.书面申请; 2.申请人居民身份证; 3.落户地居民户口簿; 4.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在学证明; 5.房屋产权证明; 6.房主、户主同意落户声明; 7.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(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