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婚生子女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: 1.出生登记申请; 2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 3.父母双方《居民身份证》; 4.父母一方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结婚证》。 办理流程: 婴儿出生后(不满6周岁),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材料,向新生儿父(母)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,材料齐全,当场办理。 办公时间: 9:00-17:00(节假日不休息) 办理地点: 新生儿父(母)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: 不收费